根据《南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2-2024年)》(宛市监〔2022〕43号)要求,为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新野县成立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联合工作组,积极部署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站位,树牢责任担当意识。 为确保我县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印发行动方案,成立专项联合工作组,县公安局、民政局等七个单位分工合作,认真贯彻“四个最严”方针,持续推进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整治,压实各部门管理责任、辖区所监管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整治我县农村市场存在假冒伪劣食品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提升农村市场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多方合力,共筑食品安全防护网。 (一)新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专班办公室作用,一是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积极引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二是我县开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创建活动,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农村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采购使用销售无合格证明文件、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按规定应检疫未检疫的肉类,未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大力促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 2024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采用局所联动的形式共监督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3493家次,其中检查食品小作坊76家次、食品销售者1586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1439家次、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392家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47件次,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4件,没收假冒伪劣食品数量68.6公斤、没收货值0.2958万元、收缴罚没款0.9452万元,组织监督抽检食品1341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550批次),不合格35批次。 (二)农业农村局扎实开展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宣传、农产品从业人员培训、积极试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统筹推动农产品追溯管理等六个方面工作。2024年以来共开展宣传培训活动场22次,培训人数810余人次,发放培训教材、资料20000余份。全县1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260家合作社、126家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均已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2024年共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5700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25739吨。截止目前,新野县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度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的农产品等进行了抽检,抽取生菜、土豆、青椒、芹菜等批次样品,定性检测样品4037批次,定量检测样品123批次。检测结果表明:我县种植基地农产品无残留超标,农产品质量稳中向好方面发展。 (三)新野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把重点食品经营场所列为清查对象,通过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力度,坚持“零容忍、严打重拳”的方针,加强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以来共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9起,涉案10人,均已采取强制措施,涉案金额8.1万余元,有力震慑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守正创新、巩固提升工作质效。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持续认真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监管工作,确保农村食品市场不出问题。一是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体系,推行网格化监管工作模式,构建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集中整治,确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格局,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和监管成效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二是我县持续强化监督抽检,把监督抽检作为推动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及时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通过充分发挥食品快检“过滤网”和“前沿哨”的作用,以监管“指引”抽检,抽检“补位”监管,将快速检测和基层所日常监管结合起来,通过技术手段辅助基层所日常监管,科学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使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关口前移,不断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提质增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菜篮子、米袋子的消费安全。(李克选 袁军 黄馨旗 徐书辉) 微信扫一扫,阅读更方便^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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