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法院执行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一起相邻纠纷案件的执行进行监督,并通过“法官+代表委员”共同对此案进行调解,成功促成该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系堂兄弟关系,毗邻而居。2009年因被执行人翻建房屋时造成申请人房屋北墙墙面损坏,并且被执行人在修建一层门面房时借用了申请人房屋北墙,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后经西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担修复墙面损坏部分的责任,其他与申请人北墙相邻部分不得直接使用申请人墙面,除门面房已经使用的部分,后期申请人如要翻建房屋,需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执行人,由被执行人自行在双方相邻处垒墙。调解后两家相安无事十几年,在2024年申请人因翻盖房屋需要,便依照当年的调解协议提前告知了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却以不予理睬,因此申请人向西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阅卷宗后犯了难,两家是堂兄弟关系,又共用一面墙,按照当初的调解协议,如果被执行人不自己垒墙,那么势必会影响申请人房子翻建不成,强制拆除又会导致被执行人房屋受损,于是法官便多次到涉案房屋实地进行走访勘查,尽量劝导双方和解,同时对该案的执行工作进行研判,拿出两全其美的方案。 在此期间,法官了解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党支部书记孙斌同志是县人大代表,在居民中享有极高威望,于是,本着主动接受监督,将执行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之下,践行“如为我执”的司法理念,执行法官便邀请孙斌书记和政协委员韩飞同志对该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并参与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调解工作中来。 在调解中,代表委员充分发挥他们的基层工作经验,协助法官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从情、理、法等方面深刻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析理,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并为双方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代表委员们和承办法官一次又一次的沟通协调下,双方基本达成了和解意见,目前,该案在有序执行中。 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参与执行和解,为法院执行攻坚克难打开了新思路。下一步,西峡法院将进一步联合“代表委员”、社区村委、行业组织等,在主动接受监督的同时,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落实到位,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李克选 王晶雅) 微信扫一扫,阅读更方便^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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