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法院双龙法庭秉持“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将裁判说理与执前督促深度融合,通过细致入微的判后答疑与全流程司法服务,成功引导离婚彩礼纠纷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圆满化解了一场婚姻家庭纠纷。 小付与小李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短暂相处后便步入婚姻殿堂。然而,婚后两人因长期异地务工,缺乏有效沟通与情感维系,本就脆弱的婚姻关系逐渐出现裂痕。最终,小付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要求小李退还婚前支付的彩礼及三金饰品。 双龙法庭在受理案件时,法官便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争议点和当事人的心理预期。通过了解,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但在彩礼返还问题上,双方意见分歧尖锐。小付认为支付彩礼导致自己家庭困难,坚决要求全额返还;但小李认为,婚姻破裂并非一己之过,小付缺乏家庭担当、长期未尽夫妻责任亦是重要原因;且双方已实际共同生活,部分彩礼已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故仅同意退还5万余元彩礼,坚决拒绝全额返还。 因此,在案件审理中法官深入双方家庭进行走访调查,带着争议焦点详细核实了两人婚姻存续时长、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为案件裁判与后续执行筑牢事实根基。在事实查明后,法官从法理和情理出发组织双方调解,但此时双方已因前期争执心生嫌隙,对调解意见互不相让,坚决要求法官判决。最终,法官依法做出裁判:依法准予双方离婚;关于彩礼返还,综合考量双方结婚尚不足一年、小付家庭因给付彩礼存在一定经济压力,以及小李为家庭付出等多重因素,最终酌情判决小李向小付退还8万余元彩礼及三金饰品。 然而,判决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颇有微词,承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法官首先向小付释明:其主张“因彩礼致贫”但未提供充分证据佐证,且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实际共同生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彩礼全额返还”情形,判决数额已充分考虑其家庭经济状况;同时法官结合执行实践,向小李说明若拒不履行判决,不仅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日常出行、信贷等权益,还可能面临强制执行,反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在法官“法理+情理+后果”三重引导下,小付与小李终于厘清了法律规定与个人诉求的差距,消除了对判决的疑虑与不满。法官也趁热打铁对双方进行执前督促,当场协助双方制定履行方案,明确支付时间与三金交付方式。随后,小李便主动将8万余元彩礼足额退还给小付,并将三金送至双龙法庭,委托法官转交。至此,这起彩礼纠纷在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况下圆满化解。 近年来,西峡法院始终秉持“立审执一体化”工作理念,在立案环节开展风险预判,审理阶段精准梳理事实脉络并埋下执行伏笔,后续更通过判后答疑与执行督促形成有效闭环。这种“审理为执行铺路、执行为审理收尾”的良性工作机制,不仅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隐患,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强劲的司法动能。(李可 王晶雅 王冬) 微信扫一扫,阅读更方便^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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