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大家耳熟能详,但是架不住侥幸心理作祟。近期,宁乡公安交警查获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皆因心存“侥幸”。 2025年11月7日22时许,宁乡交警六中队民警在辖区查看一起事故现场情况时,不远处停留在路中间打着双闪的小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上前查看车辆的情况并示意驾驶员接受检查。遇到上前检查的民警,驾驶人谢某某却眼神闪躲的低头去找证件,全身透着一股强作镇定的慌乱,面对询问谢某某支支吾吾,身上散发的酒味直接暴露了疑点。现场民警对驾驶员谢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谢某某当天和亲朋一起吃晚饭,期间喝了几杯啤酒,由于觉得回家的路途不远,于是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结果半路遇到交警被查获。 宁乡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猛如虎,害人又害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侥幸,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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