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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致敬公正司法 西峡法院明晰高风险娱乐项目责任边界

2026-3-26 20:44| 发布者: 星辰火焰| 查看: 3516| 评论: 0|来自: 西峡法院

摘要: 近日,一面绣着“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被当事人郑重地送到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手中,字里行间满含对法院公正司法、高效化解纠纷的由衷认可。这起经营场所管理者责任纠纷的妥善审结,不仅为当事人厘清了权 ...

近日,一面绣着“秉公执法 清正廉洁”的锦旗被当事人郑重地送到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手中,字里行间满含对法院公正司法、高效化解纠纷的由衷认可。这起经营场所管理者责任纠纷的妥善审结,不仅为当事人厘清了权益边界,更以司法裁判明晰了高风险娱乐项目中“自甘风险”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边界,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明确指引。

【案例事实】

姜某在某景区体验一项高风险娱乐项目时,因未充分注意自身安全及周边环境,不慎摔倒受伤。随后,姜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经济损失。姜某认为,景区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是导致其受伤的主要原因,遂将该景区诉至西峡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而景区则辩称,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参与高风险娱乐项目,应当自行承担运动固有风险,景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

西峡法院民一庭审理后查明,姜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参与涉案高风险娱乐项目,理应预见项目本身存在的安全风险,但其在活动过程中未对自身安全及周边环境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同时,法院进一步认定,景区未向姜某提供必要的安全行为守则培训,事故发生后也未第一时间实施有效救援,明显违反了高风险娱乐项目经营者应尽的核心安全保障义务。综合考量双方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影响程度,法院最终酌定,原告姜某承担60%的责任,被告景区承担40%的责任。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厘清“自甘风险”与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自甘风险”规则,并非让高风险娱乐活动成为“受伤自负”的法外之地,而是为了平衡文体活动参与自由与责任承担的合理界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参与高风险娱乐活动,应自行承担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害,但这并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以此为由免除法定安全保障义务。

高风险娱乐项目的安全风险不仅源于项目本身的特性,更与场地管理规范度、安全培训完备性、应急救援及时性等密切相关。景区作为专业经营主体,配备足额合格工作人员、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培训、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既是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基本要求,更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本案中,法院根据双方过错比例依法划分责任,既尊重了高风险娱乐项目的客观规律,彰显了“风险自担”的公平原则,也通过司法裁判强化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主体责任,为景区规范运营划定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更是一份责任。西峡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文旅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相关行业强化安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未来,西峡法院将持续持续深化 “一景区一法官” 工作,不断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以坚实的司法保障为群众安全出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李可 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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