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峡县人民法院丁河法庭依托“菌香果甜”特色审判品牌,通过“法官+农业专家”多元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涉香菇锯末原料的买卖合同纠纷,情理法理兼顾,精准化解涉农产业矛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原告冯某长期从事香菇种植产业,为制作香菇菌棒,其向被告孟某采购约定原料为纯桦栎木的香菇锯末。货物交付后,冯某工人在拌料装袋过程中,发现这批锯末掺杂松木等非约定原料。

发现问题后,冯某当即联系孟某协商赔偿事宜。孟某承认锯末中掺有少量松木原料,但辩称掺杂比例极低,不会影响香菇点菌和出菇产量。因双方系亲属关系,冯某暂且选择相信。但后续点菌完成后,冯某发现菌棒色泽异常,担忧松木锯末会导致香菇减产,再次向孟某主张赔偿,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冯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涉及香菇种植专业技术问题,仅凭常规审判经验难以精准界定争议焦点、判定责任边界。为客观公正处理案件,承办法官启动专家联动调解机制,第一时间联系县农业农村局菌菇产业专家,一同前往原告种植菇棚开展实地勘查,充分发挥“菌香果甜”审判品牌专业解纷优势。
专家在现场核查菌棒生长状态、分析原料成分影响后指出,当前香菇菌棒整体生长状态正常,部分菌棒出现红色菌丝系天气环境因素导致,与锯末成分关系不大。同时,专家进一步说明,香菇最终产量受气候、养护、原料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现阶段无法判定掺杂少量松木锯末是否会造成减产损失。结合专家专业研判意见,承办法官审慎梳理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从客观事实来看,暂无有效证据证实案涉锯末掺杂问题会造成实际减产损失;但从合同约定与法律原则来讲,被告未按约定提供纯桦栎木锯末,违背民事交易诚信原则,存在明显履约瑕疵。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兼顾情理与法理,法官立足“菌香果甜”品牌便民利民、柔性解纷理念,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剖析利弊,细致解读买卖合同履约义务、诚信原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考量原告的种植顾虑与被告的违约过错。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与专家的专业加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摒弃分歧、达成和解,一致约定由被告孟某赔偿原告冯某经济损失2000元,若冯某后期菌菇确因锯末造成损失,可另案诉讼。
一桩小小的涉农买卖纠纷,既关乎农户的切身收益,也牵动着特色产业的平稳发展。此次纠纷化解,是丁河法庭“菌香果甜”审判品牌赋能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丁河法庭将持续立足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辖区产业实情、落实“一庭一策”工作举措,深耕擦亮“菌香果甜”特色审判品牌,将精准司法服务深度融入特色产业发展全过程,精准回应农户急难愁盼,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实效护航特色农业发展,为乡村振兴增添温暖有力的法治底气。(王晶雅 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