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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乡“枫”韵丨西峡法院:猪崽猝死引纠纷 司法暖心促和解

2026-7-23 11:25| 发布者: 星辰火焰| 查看: 13064| 评论: 0|原作者: 王晶雅|来自: 西峡法院

摘要: 西峡法院丹水法庭深耕基层司法服务,以“龙乡和声”审判品牌为引领,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情理法相融的审判方式,成功圆满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司法温度浸润民心,守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李某花费2.9万元从刘 ...

西峡法院丹水法庭深耕基层司法服务,以“龙乡和声”审判品牌为引领,以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情理法相融的审判方式,成功圆满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司法温度浸润民心,守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李某花费2.9万元从刘某处购买一批猪崽,完成交易并将猪崽运送回家后,短短一周内所购猪崽陆续病死。突如其来的损失让双方矛盾骤然激化,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李某认为猪崽购入后短期内批量死亡,根源在于刘某出售的猪崽本身存在健康问题,遂向刘某提出赔偿诉求;而刘某则坚称自家售出的猪崽状态良好,并无病害问题,主张猪崽死亡是李某运输、养护不当所致,坚决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西峡法院丹水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却发现案件存在关键审理难点:因猪崽病死之后,李某已将病死猪崽自行销毁,导致无法通过专业鉴定方式精准查明猪崽死亡的直接原因,案件缺乏明确的责任认定依据。为最大限度查清案件细节、夯实审理基础,法官带领法庭干警前往实地勘察双方的养殖环境与养殖条件,细致排查养殖流程中的潜在风险,同时逐一核实猪崽运输过程的全部细节。为保障调查工作的专业性与严谨性,法庭专门咨询畜牧行业专家,汇总梳理了各类可能导致猪崽死亡的风险因素。经实地核查与专业咨询,法庭查清两项客观事实:一是李某运输猪崽当日遇降雨天气,未对猪崽采取遮雨防护措施;二是刘某出售的猪崽未完成正规防疫检测,存在合规瑕疵。但由于运输淋雨、牲畜未防疫仅为畜牧养殖行业的常见风险诱因,不能直接认定为本次猪崽死亡的直接原因,该案缺乏清晰明确的法定责任判定依据。

面对事实查清但责任难以精准界定、双方损失分歧较大的僵持局面,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退让。秉持“龙乡和声”品牌“以和为贵、以声聚力”的核心理念,承办法官开启多角度、多层次调解工作,坚持法理与情理并重、公平与诚信并行。一方面,法官结合调查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李某耐心释法明理,客观分析其在运输、养护环节存在的过错,合理降低其赔偿预期;另一方面,对刘某开展诚信教育,阐明经营者的诚信履约义务,点明其出售未防疫牲畜的责任瑕疵,引导其正视自身问题、主动承担相应责任。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倾听双方诉求,精准梳理争议焦点,逐一化解双方抵触情绪,循序渐进平衡双方利益。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真诚沟通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争执、冰释前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庭向李某支付补偿款4500元,双方握手言和,这起因牲畜买卖引发的民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纠纷化解,是西峡法院丹水法庭擦亮“龙乡和声”审判品牌、践行司法为民、弘扬诚信理念的生动缩影。下一步,丹水法庭将持续以品牌建设为抓手,深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线,始终坚守公平诚信司法底线,坚持调解优先、以和为贵,用有温度的司法举措化解群众矛盾、守护诚信秩序,切实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末梢,以高质量司法护航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李可 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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