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吗?我是天水市三中的老师,我们想邀请你们周四晚上为高中部学生讲一堂法治课。” “周四的晚上?讲课内容有什么侧重点吗?” “是的,为了不影响学生的学习时间,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法治教育,讲课时间定在晚自习之后,9点钟开始,希望你们针对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网络危害等方面来讲解。” “好的,安排!!!” 作为校园安全的守护者,法治教育的引路人,检察机关始终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共建平安校园。 4月1日晚,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鹏带领未检检察官,受邀来到天水市第三中学,根据学校及学生的现实需求,为高一、高二年级共1500余名学生“配送”法治宣讲“订单”,并发放各类宣传册500余份。本次活动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为学校提供“订单式”法治服务,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化为实际行动,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晚上9点,天水市三中的大礼堂传来了阵阵歌声,未检检察官徐敏正在和同学们一起唱着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通过这首儿歌引出了她宣讲的第一个内容——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随后通过本法修订的背景、修改和增加的内容,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进行讲解,提高了学生的法治意识,激发了学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热情。 “同学们知道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吗?”“当你的好朋友叫你去帮忙打架时你应该去吗?”“经常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的危害你们知道吗?”“当有陌生的异性向你搭讪时你应该怎么做呢?”……随着检察官抛出的一个个问题,引导同学们进入宣讲的第二个内容。针对高中年级同学的身心特点,检察官结合办案中的真实案例,通过幽默风趣的语言、形式多样的互动、深入浅出的讲解,重点对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网络安全三个方面进行了授课。在检察官绘声绘色的讲授中,同学们认真做好笔记,对每一个法律知识的关键点都进行了详细的记录,例如“防狼守则”的五个要点、面对校园生活的“十要十不要”口诀等等,同学们如获至宝,聚精会神的汲取着法律知识的养分,在快乐中收获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筑牢法律红线。 授课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为本次法治宣讲打call,这堂法治课生动有趣,内容切合实际,从中受益良多,在他们的心中种下了一颗法治的种子,非常有意义。老师们也表示,通过讲解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更加能触动同学们的心灵,让他们明白法治的重要性,检察官为配合学生的学习时间,披星戴月而来,这场宣讲可谓是一场“及时雨”,为检察官“订单式”法治服务点赞!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在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下,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密切联系,积极开展“订单式”法治服务,提供更多优质的法治产品,蓝衣执甲保护“少年的你”,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作者:徐敏) 微信扫一扫,阅读更方便^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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