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1月17日下午14:30分 地点:汝州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参加人员:领导、专家组、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向阳,副主任刘幸攀,陈党辉,任武当及全体人员。 主持人:陈党辉(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主任)尊敬的各位来宾,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亲爱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新的祝福,新的期待这里是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论文研讨暨表彰大会》现场。一、首先向大家介绍与会的领导、专家组成员,他们是: 中共汝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剑波同志; 市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焦朝京同志; 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万杰;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武修同志; 市普法办常务副主任、主管律师工作尚俊卿同志。 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2021年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论文研讨暨表彰大会正式开始,会议进行第一项,请汝州市普法办常务副主任、主管律师工作尚俊卿同志致词。 二、推举论文评审组组长,公布评分标准,进行典型发言,评选优秀论文。 1、由部分论文作者发言。 2、评分。 3、专家点评 请汝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焦朝京同志点评; 请汝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武修同志点评; 请汝州市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张红克同志点评; 第二阶段主持人: 刘幸攀(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虎奔前程去,兔携好运来,感谢各位朋友能够在百忙之中前来参加本所的研讨活动!感谢各位在过去的日子里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更为重要的是寄予的信任! 下面由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武当作2022年度工作汇报。2、由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党辉宣布论文获奖者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3、由先进工作者***、***作典型发言; 4、进行颁奖仪式,合影留念。首先请优秀论文获得者王梦茜、张如菲、胡少峰, 请汝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武修同志、汝州市普法办常务副主任、主管律师工作尚俊卿同志,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向阳同志为获奖者颁奖;大家欢迎! 请优秀论文获得者李军国、芦艺博王凯,请汝州市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焦朝京同志、汝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张万杰同志为获奖者颁奖;大家欢迎! 请中共汝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剑波同志为获奖者颁奖;大家欢迎! 5、由中共汝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剑波同志作重要讲话: 2019月3月15日上午,中共汝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暨新组建我们汝州市司法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我们汝州的法治建设工作将要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一年来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得到完善、宪法宣传学习活动如火如荼、一村一顾问工作得到落实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尤其是汝州的法制工作队伍也不断扩大,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律师,他们有热情,有能力,更专业,充满着朝气与活力,在学术和实务工作中表现出卓著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河南神鹰律师事务所就是这样的律师队伍中的一个缩影。 一年来,该所律师始终紧跟汝州市的安排和部署,做好公益服务,为来访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提供免费咨询,有效引导和化解信访事项,积极开展“一村(居)一顾问”律师专项法律服务,取得了当事人的满意,获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社会的好评。新年伊始,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汝州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专家点评尊敬的各位专家、同志们:感谢神鹰律师事务所的盛情邀请。非常荣幸参加2020年度神鹰律师事务所论文暨评先活动。神鹰律师事务所开展论文评比活动,在汝州市六家律师事务所中属首家开展,神鹰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参与。结合我省律师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现状要求,从业务实践出发,以理论创新和指导实务为原则,认真撰写文章。经评选,金新国律师撰写的《民法典中自助行为的妥善行使》为优秀论文,在实务中,当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公力救济无法跟进时,私力救济可以在第一时间发挥自我保护的功能。研读本文,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更加快速方便的掌握保护自我权益,在诉讼中,能够充分收集证据,从而更好地开展律师实务工作。论文评先活动体现出了学习、实践的一个过程,通过论文评比活动,不仅提高了同志们的理论水平,更加推动了律师事务所的快速发展。值新春佳节到来之际,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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