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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湿地日--河南省淅川县法检两院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护航绿水青山 ...

2023-2-14 09:18| 发布者: 法治河南| 查看: 239045| 评论: 0

摘要: 中国普法教育在线网讯 在第27个“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结合“湿地修复”主题,联合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了湿地保护系列活动。淅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云,副院长李伟东, ...


中国普法教育在线网讯 在第27个“世界湿地日”来临之际,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结合“湿地修复”主题,联合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了湿地保护系列活动。淅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云,副院长李伟东,政治部主任张少普及相关干警先后参加了增殖放流、保护湿地普法宣传活动。

随着“扑通、扑通”的入水声,水面泛起阵阵涟漪,一尾尾小鱼苗欢快地渐游渐远......2月1日下午,淅川法院与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本次活动以“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为主题,共计向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放白鲢、花鲢等10万余尾。

2月2日当天,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云带领环境资源法庭干警们到中心文化广场“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现场,为来往群众解读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介绍非法破坏湿地典型案例,进一步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湿地多种生态功能及价值的认识,提高了湿地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是淅川法院新年伊始,贯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的一项举措。作为南水北调干渠沿线的11个县市区环境资源诉讼一审案件管辖法院,淅川法院将始终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严厉打击破坏湿地、非法占用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方式,采取“增殖放流”等修复措施,着力开启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篇章,切实担当起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责任。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持续筑牢丹江湿地保护司法执法屏障,2023年2月2日,第27个“世界湿地日”,淅川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湿地修复 刻不容缓”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共建共享共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东兴、县政府党组成员、湿地保护处主任王志斌等领导参加了活动。

在宣传活动现场,淅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东兴带头开展宣传,在宣传展板前为群众解难答疑,解读湿地保护知识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珍爱湿地的意识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观念。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还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科普湿地保护法等形式,向群众讲解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湿地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详细介绍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典型案例,现场群众表示愿意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湿地的行为。丹江湿地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独特的湿地生态环境在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 态平衡、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干警们用自己所办的身边案例,教育群众提高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在共享绿色空间的同时爱护自然,保护生态。去年以来,淅川县检察院不断提升服务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能力,联合林业局、法院会签《关于实行“司法+生态恢复”模式保护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建立生态损害赔偿机制,设立生态资源修复基金,成片打造公益执法林,努力守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该创新工作被省检察院“豫检品牌”立项,做法被省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转发。

与此同时,不断拓展完善豫鄂陕毗邻区检察机关服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跨区域信息共享平台、跨区域部门联动机制、侦诉衔接机制、诉讼监督协作机制、公益诉讼配合机制等制度机制。通过开展打击跨区域生态犯罪专项活动,共协查、反馈信息50多条,批捕跨区域破坏生态犯罪17人,移送起诉15人;监督移送案件线索38条,监督立案9起;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0件,提起公益诉讼6案,“补植复绿”2300余亩。此次宣传活动,向大家展现了哪些行为会给生态系统带来重大影响,破坏湿地会受到哪些处罚,如何从自身做起,自觉树立保护环境、守护地球家园的意识。群众也纷纷表示湿地是人类的宝贵资源,将共同保护水源地生态,建设美丽淅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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