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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把是少年犯 拉一把是大学生

2024-4-12 17:45| 发布者: 编辑朱海荣| 查看: 140713| 评论: 0|原作者: 艾哲 周巧娟 李艳姣 石原松 薛添添|来自: 中国普法教育在线网

  推一把是少年犯 拉一把是大学生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系列报道之二

艾哲 周巧娟 李艳姣 石原松 薛添添

    2月底至3月初,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两期“法治教育”小课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为一群涉罪未成年人及家长带来了一份特殊的“法律大礼包”。

  该院在办理范某等6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时,考虑6人均为在校学生且真心悔罪,在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后,对6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持续开展观护帮教,6名涉案学生均考上大学。该案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对于“问题少年”,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隆回县人民检察院的帮教对象不限于涉罪未成年人,还包括临界未成年人。根据社会调查情况和案件评估,未成年人检察团队为符合帮教条件的孩子“量体裁衣”,和家长协作定制帮教计划。

  对于不达刑事责任年龄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临界未成年人,该院联合公安机关持续关注,不定期交流回访,帮助矫正不良行为、摆脱心理困境,让成长中的孩子不再偏航。对依法不捕或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该院分别创建帮教微信群,通过提供心理咨询、法治教育、设置目标任务等方式,帮助其从偏差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中纠正过来,重新适应社会环境。同时,不定期进行家访,与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签订回访承诺书,形成未成年人帮教长效机制。

  该院秉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将亲情感化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审查逮捕阶段即组织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亲情会见,面对面沟通做好第一次感化。对于作出不捕决定的,于一周内组织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第一次法律教育和亲职教育,引导孩子走出迷茫,强化法律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小课堂,要求涉罪未成年人及家长共同参与活动,课堂设置了为父母敬茶、向父母说出心里话等互动环节,在父母和孩子之间重新架起沟通的桥梁,增进双方理解。

  该院积极探索创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模式,坚持关口前移,变“事后处置”为“事中干预”,及时纠正涉罪及临界未成年人偏离的航道,帮助他们重回正轨。该院未检部门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即联合社工、学校共同介入,广泛开展调查,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犯罪手段等,详细摸底其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家庭关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作案行为和帮教条件进行综合评估,为下一步开展帮教打下基础。

(编辑:朱海荣    审发:朱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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