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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自家山上自己栽种的树还犯法了?”——这还真有可能。4月3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白毛坪镇就杨某某滥伐林木案进行了公开听证。
2022年6月至2023年4月,杨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位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辖内白毛坪镇牛头冲山场的部分树木。经鉴定,嫌疑人杨某某无证砍伐林木蓄积48余立方米,材积31余立方米,毁坏林木118株,涉嫌滥伐林木罪。立案侦查后,杨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那是自己造林种的树,砍了也违法吗?”“已经种了30年的树,只是想砍了种新的,没想到就触犯了法律。”……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在讯问中也向办案检察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听到这些问题,办案检察官心里沉甸甸的。办案检察官翻山越岭,到砍伐现场进行核实,发现杨某某确实在砍伐后及时进行了重新造林,补种的新树苗已经绝大部分成活,长势良好。取保候审期间,杨某某还在继续努力植树造林,完成其他区域的补种复绿工作。在村里走访调查中,发现杨某某在村里有不错的口碑。加上杨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是否可以考虑作不起诉处理?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此进行了深入讨论,最后决定对这一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4月3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县人民监督员,县森林公安局、县林业局、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等职能单位代表,村镇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认定,阐释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并现场答疑。听证人员对案情全面了解后开展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不起诉处理。检察官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现场以案释法,就该案中群众的疑问和关切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切实将公开听证办成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如果不是今天到这里来旁听,都不知道砍伐自家栽种的树木还有这么多讲究。”群众纷纷表示参与旁听受益良多,实现了“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法律效果。
听证会后,检察干警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乡村街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当地群众宣传了林木砍伐和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