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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每个孩子都向阳而生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

2024-4-19 23:41| 发布者: 编辑朱海荣| 查看: 139428| 评论: 0|原作者: 艾哲 周巧娟 李艳姣 石原松 薛添添|来自: 中国普法教育在线网

  让每个孩子都向阳而生

  ——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艾哲 周巧娟 李艳姣 石原松 薛添添

  今年春季开学以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们纷纷走进辖区各中小学校,登上讲台,从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方面切入,以通俗易懂、轻松活泼的授课方式,为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

  这是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进一步延伸帮教“触角”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方式方法,变“结案了事”为“事了人和”,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保护未成人的良好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

  “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为使涉罪未成年人完成蜕变,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将志愿服务、教育学习和帮教相融合,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和团县委“青年之家”的各项活动,帮助其更快更好融入社会。对于已经踏上工作岗位的帮教对象,该院积极引导并支持他们到技术学校继续学习或到企业实习,在实现自我成长的同时能够拥有一技之长,最终能投身社会、回馈社会。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多来自于家庭,一些家庭监护缺位、教养不当,以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针对这一问题,隆回县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引入司法社工等措施,细化观护帮教、心理调适、考察评估等内容,为家庭教育注入“司法力量”。2023年,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制发督促监护令46份,编发《“检”说家庭教育》宣传册1万余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丁某的父母监管缺位的问题,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对其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时常跟进丁某在家表现、日常生活情况以及亲子沟通状态。目前,丁某父母已回到孩子身边,亲子关系融洽,该督促监护令被评为202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书”。

  法治副校长不应只停留在法治宣传员的层面,更要做学生们的保护者和校园安全的守护者。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延伸法治副校长功能,由各员额检察官组成校园普法专业化团队,实现普法各中小学全覆盖。检察官在进行校园普法的同时,督促学校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等,并与学校保持常态化联系,成为校园专属法律顾问。

  据悉,今年3月,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共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场次,受众20000余人,发放《“检”说家庭教育》宣传册10000余份,发放《未成年人检察小课堂》普法读本800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2023年,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共赴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讲100余场、为学校答疑解惑60余次。在“走出去”的同时,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教育方式,通过组织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参与模拟法庭等活动将未成年人“请进来”,让未成年人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体悟法治威严。2023年,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携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开展了“检辉映‘春蕾’”活动,以组织参观魏源故居、检察官上法治课、开展法律知识抢答等形式带领留守女孩浸润魏源思想,沐浴法治阳光。

  下一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强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等各项要求,加大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力度、广度、深度,把“保护、教育、管束”落实到位,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让每个孩子都向阳而生,以检察之力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蓝天净土”。

(编辑:朱海荣    审发:朱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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