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牛肉干被提起公诉 ——城步检察院助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艾哲 唐杰 唐京菁 薛添添 “我认罪认罚,今后一定不再销售伪劣产品!”——庭审中,被告人龙某某等4人认罪悔罪。 4月15日上午,由城步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某某等4人销售伪劣产品案,在该县长安营镇南山社区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刚主持,部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邀参与了旁听。 2019年至2022年,被告人龙某某、禹某某、何某某、李某某明知他人生产、销售的“牛肉干”是用猪肉加工而成的假牛肉,仍然进购并在湖南南山风景名胜区内向游客销售,销售金额达32.6万余元。案发后,4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 龙某某等4人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销售的假牛肉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阅卷,了解到案发地商贩受利益驱使而长期销售假牛肉。为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在得知该案将到案发地巡回审理后,该院决定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舒增辉字字铿锵地宣读起诉书,4名被告人低下了头,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无异议。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舒增辉对本案的定罪量刑予以充分论证,并当庭对4名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普法教育。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4名被告人均真诚悔罪。 舒增辉表示,“城步南山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创业,将一片荒山变成如今国内小有名气的避暑胜地,南山的奶制品、肉制品、萝卜等农副产品赢得游客交相称赞。我们应当要珍视前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主动维护好这一品牌形象。龙某某等4人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南山的旅游形象,对南山品牌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城步检察院将继续保持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庭审,而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让人受益匪浅,今后一定要坚决抵制各种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为尽可能减少乃至杜绝该类违法情形,检察干警通过派发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案发地群众普及涉食品安全方面法律知识,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为促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城步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严格履职,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诉源治理,纠正经营市场乱象。 (编辑:朱海荣 审发:朱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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