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以调促和化解涉企纠纷 艾哲 谭玉庭 李玉霞 薛添添 本报讯近日,北塔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既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在化解这起涉企纠纷中,承办法官不断释法明理,一一解开双方心结,做到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混凝土销售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工程混凝土,甲公司已按约定向乙公司交付相应货物,但是乙公司未及时付清货款,经多次催收未果后,甲公司起诉至北塔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因拖欠货款产生的利息。 该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快速化解双方矛盾才是办理该案的最优解,于是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本着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努力为企业运行发展提供解决办法,承办法官在全面听取双方意见基础上,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释法明理,反复向当事人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乙公司及时向甲公司支付了所欠款项及利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北塔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审判职能,主动作为,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不断强化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司法能动性,以坚持为企业化解生产经营中的矛盾纠纷入手,最大限度减少双方当事人的内耗损失,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纠纷,用心、用力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力争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朱海荣 审发:朱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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