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驾驶证“驶”不得 艾哲 欧阳文飞 雷铖 薛添添 本报讯5月13日,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案件。 当日上午,刘某国驾驶湘A0×××B9牌小轿车在道路上行驶,当其行驶至洞口县S334线某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对其提供的驾驶证进行核查时,发现系伪造。经查:刘某国曾经因驾驶报废车被依法吊销了驾驶证,前不久,便自作聪明在网上购买了一本伪造的驾驶证,妄图在交警检查时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刚拿出来就被民警一眼识破。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4800元罚款、收缴其使用的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日行政拘留。 (编辑:朱海荣 审发:朱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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