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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起诉+训诫教育”照亮迷途少年“归航”路

2024-6-21 15:08| 发布者: 编辑朱海荣| 查看: 123695| 评论: 0|原作者: 艾哲 李艳姣 邝金辉 薛添添|来自: 中国普法教育在线网

  “不起诉+训诫教育”照亮迷途少年“归航”路

  艾哲 李艳姣 邝金辉 薛添添

        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归航”,6月13日,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不诉宣告、训诫教育仪式,并同步对4个“问题”家庭开展亲职教育。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为什么要对你们作出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是不是意味着没事了?”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官刘晓宣告了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不起诉决定,并向与会人员解释了附条件不起诉的概念、意义,告诫未成年人引以为戒,希望他们珍惜法律给予的特殊机会,同时希望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让孩子远离犯罪。刘晓说:“训诫不是目的,最终还是需要孩子们在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遵守考察期的各项规定,真诚悔过改正,否则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与其家庭及父母教育密切相关。“父母懂得如何更好地爱孩子吗?”“你了解你的孩子(父母)吗?”亲职教育课堂上,家庭教育指导师通过“你比我猜”、真心话、情景再现等游戏环节,在互相“吐槽”、换位思考中,为父母和孩子架起沟通的桥梁。

  “感谢检察机关,我一定严格管教好孩子,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也会以身作则做出改变,多和孩子沟通。”“谢谢检察官阿姨,我会努力改过自新,好好学习,当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仪式后,一位监护人和未成年人如是说。

  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具体体现,通过此次活动,既为未成年人进行了一场“心灵大扫除”,也让家长深刻认识到了家庭监管和教育方式的重要性。

  今后,隆回县人民检察院将会同关工委、妇联、团县委等部门共同为4名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帮教方案。


(编辑:朱海荣    审发:朱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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