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未成年人爱国主义教育,持续做好儿童关心关爱工作,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9月13日,淅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前往老城镇第一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实践活动。 中秋节 活动中,法治副校长刘娣检察官立足四大检察,六大保护围绕“校园欺凌”以案释法,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等方面,为学生们普及法律知识,强调安全防护的重要性,同时,引导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在面对校园欺凌时,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施暴者,要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敢于发声,敢于抗争,敢于制止。学生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对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的规定有了深刻地理解。 活动结束后,我院干警联合相关部门和老师代表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校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校内未成年人涉案情况,需要司法机关解决的疑难问题,强制报告落实情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等问题。并就老师代表介绍的情况进行讨论,检察干警发表意见,并作总结。 随后,检察干警和全校师生举行了舞蹈、跑步等比赛活动,给学生发放了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学习用品、月饼等中秋礼物和最真挚的中秋祝福学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收获颇丰。他们不仅学习到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也感受到了我们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保证会努力学习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学生。 下一步,淅川县检察院将结合办案情况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用发生在校园周边、学生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努力让未成年人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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