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15 10:51| 发布者: 编辑古今| 查看: 170085| 评论: 0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原则上劳动者有义务告知的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果劳动者所隐瞒的“前科”不是刑事处罚,法律和用人单位对于所在岗位没有特定的要求,也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比如说一位油漆工入职时隐瞒了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历,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需注意,劳动合同无效争议,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微信扫一扫,阅读更方便^_^
新邵县陈家坊镇: 以“演”筑防,开展山洪
永城市酇城镇丁桥村“民族团结 唱支山歌给
展时代风采 谱青春华章 —— 邵阳市北塔区
【湖南新田】新田县人民医院举行庆“五•一
斑马慈善志愿工作站 组织迎五一爱心义诊义
【湖南新田】点燃阅读激情,共建书香芙蓉
Archiver|小黑屋|关于中国普法教育在线|中国普法教育在线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0 Comsenz Inc. ( 豫ICP备2021008138号 )
地址:中国郑州市市二七绿地滨湖国际城1区3号楼20层, 电话:4001626117,email:y2006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