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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淅川:守护少年和家,向校园“霸凌”说“不”!

2024-3-21 15:20| 发布者: 法治河南| 查看: 59071|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维护和谐平安校园环境。3月20日,淅川法院政治部负责人、机关党委副书记,淅川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张长海走进第三小学,为全校八百多名师生及 ...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觉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维护和谐平安校园环境。3月20日,淅川法院政治部负责人、机关党委副书记,淅川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张长海走进第三小学,为全校八百多名师生及家长开展了《法·校·家携手预防校园“霸凌”  保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课。

张长海结合《河北邯郸一初中男孩遭3名同学杀害》事件的分析,针对当前有的学校,还多多少少存在同学间有“霸凌”现象,通过分析了青少年成长现状,家庭、学校教育和社会现象及责任等问题,从哪此属于校园欺凌,它的主要行为表现有哪些?发生校园欺凌,同学们、家长、学校、老师、社会各界应该怎么做?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的“三不者”,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和大家一起进行探讨交流。深入浅出的讲解赢得了家长、学生和学校的好评,同学和家长们踊跃参与、积极互动。

他说,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是我们社会之痛,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去解决。我们需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加强家庭教育,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和法律四位一体,共同关注和努力,才能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够茁壮成长。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淅川法院将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认真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提高普法针对性、有效性,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当好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引路人,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助力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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